公婆霸占亡夫赔偿款 女子被逼曾服毒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4-11 11:13:57 点击数:
导读:  公婆霸占了亡夫赔偿款,女子服毒自杀索要未果。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返还不当得利共计471432元。  2009年12月27日,江华(化名)的丈夫方某在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的承包工程施工中因工伤不幸身亡,留…

  公婆霸占了亡夫赔偿款,女子服毒自杀索要未果。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返还不当得利共计471432元。

  2009年12月27日,江华(化名)的丈夫方某在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的承包工程施工中因工伤不幸身亡,留下江华和不到三岁的儿子小方。2010年1月7日,原告江华及被告方某父亲李某与施工公司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赔偿款等各项费用共计700000元。回到家后,被告李某与其妻郑某要求将原告江华儿子小方的监护权变更给他们,并许诺如果由他们抚养小方,郑某愿将自己应得的赔偿款全部赠与小方,同时将原告江华应得的赔偿款一次性付给她。因江华坚决不同意,导致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其应得的赔偿款无果。

  因赔偿款分割问题江华与李某、郑某经常发生纠纷。为索要赔偿款,2010年7月13日江华服毒自杀。在江华住院治疗期间,同年7月19日和20日李某将存在小方名下的600000元取出并转移到别处。江华和小方至今未得到分文赔偿款,也不知赔偿款下落。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郑某夫妇共有五个子女,未能举证其依靠方某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不符合供养条件,方某供养亲属仅为其子小方,因此供养亲属抚恤金应由小方独享。可供分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由于方某儿子小方年龄尚小,生活依赖性强,心灵创伤延续的时间较长,遭受精神打击最严重,因此,法院酌定李某、郑某、江华、小方按1:1:1:2的比例分配。原告江华系小方的法定监护人,江华不同意将小方的监护权变更,因此小方应得的赔偿款由其母亲江华进行善意管理、合理支出。原告江华通过多次索要和提起诉讼,李某和郑某继续占有江华和其子小方应得的471432元赔偿款,已没有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侵害了原告江华和小方的合法利益,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和郑某应当及时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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