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5-18 00:47:53 点击数:
导读:  在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

   在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四、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一)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均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为两年,超过两年追诉的,将丧失胜诉权;

  (二)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两者在诉讼时效上是不同的。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向借款人催款之时开始计算。当出借人再次向借款人催款时,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借条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次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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