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能否起诉公司索要集资款?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4-12 23:58:15 点击数:
导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除该通知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各单位一律暂停举办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支付股息、红利的有偿集资(不包括国家统一筹措国债和出资人依法共同出资组建…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除该通知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各单位一律暂停举办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支付股息、红利的有偿集资(不包括国家统一筹措国债和出资人依法共同出资组建各类企业、公司)的活动。如果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向公司内部职工进行集资,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相关规定,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可以要求公司返还集资款外,还可要求公司偿还其因参加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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