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2011新政策:全域统一城乡失业登记就业援助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2-12 21:57:36 点击数:
导读: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全域成都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相应的就业配套制度体系,今后,成都城乡劳动者享受完全相同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成都统一城乡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作为城乡…

        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全域成都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相应的就业配套制度体系,今后,成都城乡劳动者享受完全相同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成都统一城乡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作为城乡统一户籍的重要措施,今后成都城乡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全域成都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相应的就业配套制度体系,今后,成都城乡劳动者享受完全相同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作为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一项重要措施,成都市人保局、财政局2月9日印发并实施了《关于统一成都市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成都城乡居民将享受同等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进城务工劳动者失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统一城乡居民同等待遇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成都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小江说,除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外,已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在农村的“40、50”人员等还可纳入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

        目前,除可享受职介补贴、劳动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补贴、创业补贴外,城镇失业人员还可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而农村失业人员却没有这三项利益最明显的优惠政策。

        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后,在农村领取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居民,就可和城镇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就业援助和优惠扶持政策。比如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农村居民,从事灵活就业的,经认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足额缴费的,政府提供70%的社保补贴;如被用人单位招收,政府给予用人单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全额补贴和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

         联网异地可享优惠政策

       “成都市将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成都市就业局副局长狄进说,统一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成都将逐步实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情况异地查询、跨地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目前,四川省已经实现联网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全省通用。省内各市(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在全省任何一个市(州)都可享受到就业援助政策。预计,最快2012年,失业登记管理可实现全国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我省的失业人员在外省也可享受当地的就业援助优惠政策。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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