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可羁押时间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8-14 13:55:12 点击数:
导读:1、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2、拘留最长37天。3、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察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5个月,一审阶段2。5个月,二审阶段2.5个月。退回补充侦察的,侦察机…
1、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2、拘留最长37天。
3、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察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5个月,一审阶段2。5个月,二审阶段2.5个月。退回补充侦察的,侦察机关在1个月内完成,补充侦察以二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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