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发布时间:2016-04-11 08:53:44 点击数:
导读:导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导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概念解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决方法

劳动者在入职之时应注意收集自身已经提供劳动的证据:如入职通知,或者单位填的入职表,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清单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事实以及建立的时间。待产生争议或劳动关系解除时主张权利。

在入职后,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通过书面辞职报告的形式列写原因并提出辞职。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上一篇: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需注意 下一篇:2016年五一假怎么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