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义气为友担保 孰料最后自己背债
陕西法院网讯 两男子出于哥们儿义气为朋友担保,不料自己一分钱未拿到,最后却背了一身债。10月20日,黄龙法院顺利执结该起申请执行追偿权的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从被申请执行人李庆、卫岗处执行回案款4万元,并将该款存储到申请人黄龙县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就业局)账户中。
2013年4月,张红找到李庆、卫岗,请求二人作为自己在就业局贷款的担保人,由于平日关系不错,二人欣然答应。后张红顺利从就业局贷出款项4万元,孰料,2014年张红因病死亡。就业局便要求李庆和卫岗偿还贷款,但二人认为自己也没有用这笔钱,所以一直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就业局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还款。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偿还贷款。但判决生效后二人一直未能履行。
2016年7月,就业局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二被执行人李庆、卫岗履行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代偿款4万元、利息640.58元等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二人坚决不愿履行义务,办案法官遂耐心向李庆、卫岗二人讲明了双方所负的法律责任、法律义务以及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听罢,二人对自己当初不懂法、为讲哥们义气的做法深感后悔,从来没有想到“担保人”的意义是如此重要。最终,二人在后悔和懊恼中完全履行了判决内容,并表示也会拿出法律武器向其朋友家属追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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