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
离婚不离家就是夫妻离婚之后,基于各种原因仍居住在一起。离婚往往意味着彼此曾经存在过较大矛盾,离婚之后仍居住在一起,纠纷自然难以避免,甚至一方损害另一方权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那么,权利受到侵害该怎么办呢?
蔡女士和李先生两人分别离婚后在2005年12月登记结婚,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婚前蔡女士认购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10年6月两人因为性格不合协议离婚,李先生也未对房产提出权利要求。婚后,李先生经常返回居住,还曾经换过门锁,影响了蔡女士的正常生活。故蔡女士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停止侵害。
庭审中,李先生辩称,该房是按揭贷款,自04年两人同居以来自己所有的收入也投入在这套房屋中,自己有理由在房内居住,而且协议离婚后也是一直住在里面的。
最终法院经过调解,蔡女士一次性补偿李先生现金90000元,李先生搬出房屋并交付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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