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再保险和原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原保险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再保险关系的主体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财产、人身、责任、信用以及有关的利益;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是一种具有责任保险性质的保险。
3、保险赔付的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包括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两种。再保险合同均为补偿性合同。
4、保险赔偿的承担主体不同。一般情况下,再保险人不得请求原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也不得向再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论再保险人是否履行再保险赔偿义务,原保险人都应对原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当原保险人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未履行赔偿原被保险人的义务时,再保险人不得因此而免除对原保险人履行的再保险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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