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改称谓 别掩盖了权益保障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表示,今年两会她带来两份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案,其中《关于停止使用“农民工”称谓的建议》引来争议。她认为“农民工”概念模糊,随着农村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福利的实施,“农民工”必将成为历史。(3月9日《中国网》)
“农民工”这个称谓,在其出现之初,并不带任何歧视性意味。实际上,它相当准确地描述出了它所指代的人群的特点:来自农村,具有农村户口,进入城市务工。这也是这一称谓迅速被人们接受,且被“农民工”群体自己普遍接受的原因。
“农民工”这个称谓本身并没有歧视的意味,只是因为在“农民工”们进城务工的过程中,他们逐渐地因为各种原因,遭到了城里人的歧视,慢慢的,“农民工”一词也就有了歧视的意味。实际上,这种歧视之所以存在,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有莫大关系。由于“农民工”在医疗、保险、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城里人存在很大的差距,城里人在他们面前自然就具有了某种优越感,觉得高对方一头,久而久之,“农民工”一词也就有了低人一等的意味。
还有一些人,特别是一些政府官员,之所以觉得这一称谓刺眼,还在于它所反映出来的城乡差别、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医疗保障差别等现实问题让他们感到难堪。这些人虽然对农民工的诸多问题不太关心,但因为所处的位置,却不得不去面对,不得不在道义和舆论的压力下被迫着手解决。如果不再有“农民工”这个称谓,而代之以“职工”“工人”“员工”等中性的体现不出这种差别的词语,他们所受的压力恐怕就会减轻很多。
其实,如果单单停止使用某个称谓倒也无所谓,就怕取消了这个称谓,那些与这个称谓所指代的群体息息相关的问题不但不会被取消,反而会被忽视!没有了“农民工”的称谓,“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就不会再出现在主流话语中,而是隐身于“职工”“员工”之中,如此一来,“农民工”们的权益恐怕更难维护了。
消除附着在“农民工”一词上的歧视意味,从根本上来讲,必须给“农民工”们以与城市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特别是享受同样的社会保障。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换成多么动听的称谓都无济于事,甚至会让新的称谓也逐渐带有歧视的意味。而如果解决了这些问题,这一带有明显身份区别意味的词汇会很自然地消失,根本用不着作为一个提案拿到两会上来讨论。所以,如果代表委员们真心想为“农民工”们解决现实问题,还是多关心一下他们的合法权益吧,称谓真的不重要。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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