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老人被撞伤可否索要误工费?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3-19 23:50:56 点击数:
导读: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务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我国误工费的赔偿,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误工费赔偿制度,是从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角度设计的,其并不以年龄进行限制。

  由此,如果老人提供退休后应聘或是返聘的劳动合同、单位所出具的误工证明以及收入的完税证明,就应获得相应的误工费。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侵权责任发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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