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假发票风险低利润大监管存漏洞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1-21 20:21:23 点击数:
导读:重庆餐饮发票总代理“邹二姐”落网记法制日报记者徐伟法制日报通讯员张绍忠陈远鸿重庆花卉园车站有个叫“邹二姐”假发票做的很大,这条线索被重庆北碚公安分局经侦部门获取。经再三甄别…

 
                                                                             重庆餐饮发票总代理“邹二姐”落网记


法制日报记者 徐伟 法制日报通讯员 张绍忠 陈远鸿

    重庆花卉园车站有个叫“邹二姐”假发票做的很大,这条线索被重庆北碚公安分局经侦部门获取。

    经再三甄别,确定线索不是空穴来风。经过两个月的架网布控、经营攻坚,这条线索牵出了做假发票十多年从未失手的“邹二姐”,缴获假发票共计200余万份,可开金额437亿元,避免税款流失4.4亿元。

    近日,北碚警方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这起案件的始末。

一个月换手机号几十个

    实际上,在警方视线中从来没有出现过“邹二姐”其人,但通过外围调查和零散线索的梳理发现,重庆城区盘踞着一个假发票销售网络。

    种种迹象表明,“邹二姐”就是隐藏极深的“大鱼”和“上家”。然而,“大鱼”异常狡猾,潜伏极深,反侦察能力超强。仅仅一个月,邹某不断换手机号就达几十个。

    经查,“邹二姐”等人是一个以家庭成员为主、金字塔型的贩卖假发票团伙。“邹二姐”处于金字塔的最顶端,通过单线联系上家购进大量假发票,由其夫杨某、妹妹邹某、妹夫张某、外甥陆某负责发展下线,拓展批发业务,属重庆与四川地区的假发票集散中枢。

    该团伙长期盘踞在重庆渝中区和渝北区,团伙人员固定、分工明确、组织严密。

    “邹二姐”文化程度不高却长期自学相关法律,传授底层人员每次卖发票不超过100张。例如客户想买100,也仅卖99份,从而不构成刑事责任追诉标准。但邹本人只做大业务,每次至少两三百本,甚至几箱。

    “她对外使用化名,频繁更换通讯方式,卖假发票10多年从未遭过,自诩‘餐饮发票总代理’。”主办该案的北碚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万凌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

警方联动大鱼小虾落网

    10月5日,专案组掌握到“邹二姐”团伙行动异常频繁,似有大宗交易。在周密部署抓捕方案后,决定收网。

    10月7日,专案组在渝北区花卉园捉获了正在交易的张某和甘某,缴获假发票2万份;在渝中区菜园坝火车站抓获首犯“邹二姐”;在渝北区龙头寺火车站抓获了杨某等4名嫌疑人;在该团伙两处窝点起获大量假发票、假公章。

    10月16日、20日,陆某、邹某分别在万州区和梁平县被抓获归案。至此,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经审讯,“邹二姐”团伙是从福建购进大批假发票,在重庆和四川疯狂贩卖。

    假发票源于福建福州,专案组迅速掌握了制造窝点的大致位置。

    10月10日,外调工作组奔赴福建。福州警方闻警而动,立即与工作组联动侦查。

    13日专案组在福州市仓山区抓获洪某等4名制假成员,查获作案工具和大量假发票。

    经突审,该团伙2009年5月以来,以接受定制假发票业务为主,制造假发票500余万份,并通过物流方式卖给“邹二姐”的犯罪事实。

    邹氏团伙成员归案后很快交代了在“邹二姐”、杨某组织领导下销售假发票的犯罪事实。

    但“邹二姐”凭借多年在江湖上“摸爬滚打”、“自学钻研”负隅顽抗10多天。办案人员通过大量外围证据印证攻心,最终促使其不得不如实供述。

案外分析:

    据万凌介绍,从假发票类型看,本案主要涉及餐饮发票,此类发票的风险是最低的。因为其它发票可能会开出成百上千个单位,但在之后的审计中完全有暴露的可能。而餐饮发票很多时候就是普通顾客刮奖索要,所以倒查的机率非常低。

    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吴如巧认为,杜绝餐饮假发票,不仅要推广鉴别发票真伪的方法,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而且要强化公众的法律观念,消费者一旦发现发票有疑点,应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

    万凌认为,从利润和量刑看,一本假发票成本是7至9元,可以卖到30至100元。其利润空间巨大,不亚于毒品交易。但量刑却极低,所以在高回报低处罚的现状下,假发票犯罪屡禁不止。吴如巧建议,一方面应加重量刑,《刑法》第209条规定刑罚的惩罚力度有待强化;另一方面应降低追诉标准,制售假发票行为的追诉标准是50份以上,以此增强处罚的威慑力度。

    万凌说,从买方市场看,当前假发票犯罪还将长期存在,国家的政策是“以票控税”,那么假发票就会存在买方市场。不仅有个体商户、工厂企业,不少国家事业单位也会购买假发票做账。这并非都是为了偷税,主要还是为了做账的方便。

    “通过科技网络加强对发票的监管,是有效打击假发票的手段之一。如机打发票,由税控装置的收款机器开出,税务机关将这些数据通过联网传入税务机关进行监控。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应加速支付手段改革,强化资金管理,淡化发票功能。”吴如巧分析。

    万凌介绍,从运输的渠道看,不开箱检查是物流企业行规。但是,这种隐匿性却使物流成为假发票运输的主要方式。邹某正是利用他人信息在物流公司接货,而发货时则只报书刊、杂志类物品逃避监管。针对此类漏洞,吴如巧建议,监管部门应督促各物流配送主体规范货物的流通过程,打破“不开箱检查”的行业陈规。

法制日发报重庆1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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