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副社长骗钱重婚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1-17 23:57:28 点击数:
导读: 杂志社副社长陈某谎称能帮社长办理探矿证诈骗了60万元,并称为了要孩子而重婚。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44岁的陈某是湖南省人。1997年4月,…

    杂志社副社长陈某谎称能帮社长办理探矿证诈骗了60万元,并称为了要孩子而重婚。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44岁的陈某是湖南省人。1997年4月,陈某与肖女士在京登记结婚,一直未生育子女。此后,他又认识了李女士,为了结婚生子,他办了一套假户口,并将真实年龄改小了5岁,于今年1月在未与肖女士离婚的情况下,到广西南宁民政部门与李女士登记结婚。

  今年1月,陈某冒充国家发改委司级干部,应聘到某杂志社任副社长。社长范某安排陈某去广东、广西开展业务,陈某谎称能联系政府部门的朋友帮忙办理南宁市铜矿探矿证,以此骗取了范某60万元。今年3月,范某联系不上陈某便报警。

  受审时,陈某认可重婚罪,但否认诈骗罪,称只是依据范某的安排去促进企业和政府进行合作,60万元是工作经费。

  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证实陈某冒充国家发改委司级干部骗取范某60万元,其辩解法院不采纳。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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