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欠款律师:应收账款风险监管的新模式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0-07-22 11:41:44 点击数:
导读:针对应收账款在赊销业务中的每一环节,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对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程序。事前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

   针对应收账款在赊销业务中的每一环节,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对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程序。

事前

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三个方面。信用标准是 企业同意向用户提供商业信用而提出的基本要求。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如果企业的信用标准较严,只对信誉很好、坏账损失率很低的用户给与赊 销,则会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但这可能不利于扩大销售量,甚至是销售量减少;反之,如果信用标准交款,虽然会增加销售,但会相应的增加 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信用条件是指企业要求用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信用期限是 企业为用户规定的最长付款时间,折扣期限是为用户规定的可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时间,现金折扣是在用户提前固款是给与的优惠。提供比较优惠的信用条件能增加 销售量,但也会带来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现金折扣成本等额外的负担。收账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账策略。企业如果采用较积极的收账政策,可 能会减少应收账款成本,减少坏账损失,但要增加收账成本。如果采用较消极的收账政策,则可能会增加应收账款成本,增加坏账损失,但会减少收账费用。在制定 收账政策时,应权衡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之间的得失。合理的信用政策应把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结合起来,考虑三者的综合 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收账成本的影响。

合同管理

事中

1、 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1)   做好基础记录

(2)   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3)   检查用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

(4)   编制账龄分析表

事后

收账管理包括如下两部分工作:(1)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遇以下几种情况则不必起诉:诉讼费用超过债务求偿额;客户抵押品折现可冲销债务;客户的债款额不大,起诉可能使企业运行受到损害;起诉后收回账款的可能性有限。(2)确定合理的讨债方法。若客户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可东山再起,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一般做法为进行应收账款债权重整:接受欠款户按市价以低于债务额的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一个合理利率,同意用户制定分期偿债计划;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甚至减少本金,激励其还款;在共同经济利益驱动下,将债权转变为对用户的"长期投资",协助启动亏损企业,达到收回款项的目的。如客户已达到破产界限的情况,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期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清偿。针对故意拖欠的讨债,可供选择的方法有:讲理法;恻隐术法;疲劳战法;激将法;软硬术法。
(1)加强管理与监控职能部门,按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原则。该公司在财务部下设立财务监察小组,由财务总监领导配置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营销往来的核算和监控,对每一笔应收账款都进行分析和核算,保证应收账款账账相符,同时规范各经营环节要求和操作程序,使经营活动系统化规范化。(2)改进内部核算办法。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与程序以示区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3)对应收账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谁经手的业务发生坏帐,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该公司,都要追究有关责任。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并作为业绩总结考评依据。(4)定期或不定期对营销网点进行巡视监察和内部审计。防范因管理不严而出现的挪用、贪污及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降低风险。(5)建立健全公司机构内部监控制度。

对策

第一。事先制定合理的应收帐款余额,实行应收帐款的计划管理。

第二。实行应收帐款的责任管理,作到每一笔应收帐款都有人负责。

建立赊销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采取避免遭受 损失的措施,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对每一笔应收帐款业务的发生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以便于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以及减少坏帐损失。当然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 和管理方便,赋予不同级别的人员不同金额的审批权限,各经办人员只能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审批,超过限额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方可批准,金额特别巨 大的,需报请企业最高领导批准。同时,责任制必须落到实处,各经办人员经办的业务应自己负责,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并要求其对自己经办的每笔业务进行事后 监督,直至收回资金为止。

  第三。实行科学的合同管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现金收入以外的供货业务都应该签定合同,主要的供货业务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合同要素要齐全具体,特别是收款期,延付的具体违约责任等应清楚,准确,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武器尽可能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对拟赊销的客户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经营能力、以往业务记录、企业信誉等进行深入地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来评定其信用等级,并建立赊销客户信用等级档案。优为企业规模大,以往业务往来中 信誉较好的企业;合格为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财务制度比较规范,有一定的资产作抵押,在以往业务往来中经催交后能结清货款的客户;差为资产状况和财务 状况不佳,财务制度混乱,没有资产抵押,以往没有业务往来或有业务往来但信誉不佳的客户。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应每年一次,特别情况可随时调整。

  按赊销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确定销售政策。对于资信差的客户采用现款交易,对资信一般或者较好的客户在现款不被接受的情况下采用承兑汇票的方式,对于资信好的客户则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但在期限和累计金额上要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发挥会计的基督职能,辅助应收帐款的回收。

  第六。进行积极的收款政策和风险转移机制。

  对逾期未结清欠款的赊销客户,企业应 组织力量督促经销人员加紧催收,特别是对一些信誉较差,欠款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赊销客户,需有专人负责,兑现落实经办赊销人员的奖惩。企业供销部门应组 织人员,积极与对方进行联系,及时收回欠款。对近期暂不能还款的赊销客户,应要求对方制订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使其能逐步还清欠款。对那些既然不制订还款 计划又不提供担保的,或发现其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给予解决。

    对部分不能收回的帐款进行实行风险转移: 首先可以采取资产流动性上的转移,即将应收帐款转化为流动性更强的资产。由于票据是字面字据,比应收帐款具有更强的索取权,票据可在未到期时向银行贴现, 也可以背书转让,流动性更强。企业不能及时回收帐款时,可以考虑将其转化为应收票据,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坏帐损失的发生。再次是对象上的转移,以其应收帐款 的部分或全部为担保品,在规定期限内向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将应收帐款全部出售给金融机构,这样企业就将应收帐款回收中存在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金融 机构。目前,这种作法已在一些西方国家实行。最后还可以实行方向上的转移。当发现应收帐款很难收回时,企业可以灵活处理,从客户手中购回自己需要的资产, 以抵补这部分应收帐款,即企业可以将这部分应收帐款看作是事先预付给客户购买资产的款项,从而实现了应收帐款方向上的转移。    


    首先,应加强事前评 估,降低应收账款风险。企业在进行信用销售决策时,应考虑信用销售对销售收入、对成本、对融资成本的影响。企业与某一新客户打交道,应首先设定其信用标 准,评估其赖账的可能性,看它的信用品质。这通常可以通过下述方法确定:一看客户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必须设法了解客户过去的付款记录,看其是否能按期 如数付款,与其他供货企业的关系是否良好。二看客户的偿债能力。客户的偿债能力是指其流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客产的流动资产越多,其 转换为现金支付款项的能力就越强。同时,还应注意客户流动资产的质量,看是否会出现存货过多过时、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其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情况。三看客户 的抵押能力。企业签订赊销合同时一般附有抵押条款,客户的抵押能力是指当客户拒付款项或无力支付款项时能被用作抵押的资产。四看客户的经营条件。经营条件 指可能影响客户付款能力的经济环境。需要了解客户在过去困难时期的付款历史,看其履约情况,以确定风险等级。 

  其次,应强化事中 监控,化解应收账款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客户的业务量和信用情况,为每一客户设定一个信用额度。信用控制单位必须从每日的发货中, 审查是否超过信用额度,是否该客户有逾期账款未收。如果有,则应停止发货。为保险起见,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财务部门每周都应以内部催款通知书的形式,通 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了解其负责客户的欠款和信用状况,并提醒重点关注接近信用限度客户的动态和经营状况。企业应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信用报告会议。 

   由最高财务主管或管理当局参加的报告会议,主要讨论目前信用控制的运作情况、企业所遭遇的困难和信用风险预测、企业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改进措施。由信 用控制单位和业务单位联席召开的信用控制会议,主要是对客户的信用风险以及目前危险客户进行分析和评价。由信用控制部门内部召开的会议,主要研究信用控制 部门的运作是否正常、过去两周的工作绩效和未来两周的工作内容和规划等。企业的财务部门应按赊销客户区域建立核算应收账款明细账,对赊销业务及时进行会计 核算,并定期统计各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反馈给企业主管领导和销售部门,为评估、调整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能 了解应收账款的总体情况。企业财会部门还应定期向赊销客户寄送对账单和催交欠款通知书。对未超过期限的赊销客户,主要是获得经双方供销、财会经办人确认无 误并签章的对账单,作为双方对账的原始依据;对超过期限的赊销客户,在发出对账单的同时,需分发催交欠款通知书,以及时催收欠款。 

   此外,应加强事后监督,减少应收账款风险。对逾期未结清欠款的客户,企业应组织力量督促经销人员加紧催收,特别是对一些信誉较差、欠款时间较长、金额较 大的客户,需有专人负责。催收时,企业财会部门应及时提供赊销客户的详细原始资料,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对账单、欠款金额及发生时间等,为催收工作提供 依据。企业供销部门应组织人员,积极与客户联系,及时收回欠款;对近期暂不能还款的赊销客户,应要求对方制订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使其能逐步还清欠款。对 那些既不制订还款计划又不提供担保的,或发现其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给予解决。同时,企业还应制定切合实际的收账策略。对过期较短的客户, 不予过多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市场;对过期稍长的客户,可措辞婉转地催款;对过期较长的客户,则应频繁地信件催款并电话催询;对过期很久的客户,可在催 款时措辞严厉。如客户已达到破产界限,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期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补偿。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遇到以下情况不必起诉: 诉讼费用超过债务清偿额;客户抵押品变现后可冲销债务;客户的债款额不大,起诉可能使企业运行受到损害,起诉后收回账款的可能性有限。 

   同时,企业还应严格内控制度,严防应收账款风险。企业领导要带头遵守内控制度。要明确内控制度不是约束某一个人的,而是约束所有人的;内控制度也不是在 一定的时期起制约作用,而是要长期起作用的。企业的赊销行为必须在内控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不能领导一个人说了算。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履行自己的职 责,对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各个环节要严格监督,一旦发现应收账款方面出现潜在的问题,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并采取措施严加防范,保证内控制度的 有效性。企业的各个部门也要同心协力,共同遵守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在防范和化解应收账款风险中的作用确实得到应有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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