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法院受理首起企业强制清算案件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0-04-06 16:56:43 点击数:
导读:近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宜昌健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和公司)强制清算一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1月8日发布《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针对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法律适用问…

   
    近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宜昌健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和公司)强制清算一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1月8日发布《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针对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较为明确的规范后,该院受理的首起关于企业强制清算的案件。
    健和公司是王某某等九名股东于2007年5月注册成立的一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250万元。受金融风暴影响,企业经营亏损,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和他人货款,健和公司于2009年7月停产歇业。 2009年11月2日,公司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因清算组未能开展有效的清算工作,王某某等七名股东于2010年1月向枝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健和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枝江法院收到强制清算的申请后,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要求,由立案庭先行了解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证据提供和管辖情况,并及时立案,移送民二庭办理。民二庭接受案件后,坚持清算程序公正、效率和利益均衡保护的原则,组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枝江法院向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场人员宣布了清算程序中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保护好公司资产、账册完整安全等事项,健和公司的股东和健和公司仍表示不能自行组织清算。经枝江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受理申请人王某某等人的强制清算申请。

    目前,枝江法院已向申请人王某某等人和健和公司送达了强制清算的民事裁定书,健和公司的清算程序正依法进行。


来源: 中国法院网宜昌频道  作者: 枝江宣    责任编辑: 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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