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从事微商代购业务,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18-12-18 10:15:37 点击数:
导读:“代购”“微商”等常年游离于政府、法律监管之外,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为此,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将微商、代购等被纳入监管范围,提高了准入门槛。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

     “代购”“微商”等常年游离于政府、法律监管之外,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为此,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将微商、代购等被纳入监管范围,提高了准入门槛。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范围,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也就是说,不仅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包括朋友圈里的微商、淘宝上的代购、直播平台销售产品的“网红”,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均应该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持证上岗”,然后还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如实申报纳税。

  此外,如果经营或代购的商品为特殊商品,还应履行相应行政审批手续。如食品,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你是专门加工食品销售,应当依法办理上述手续。

  以往,部分无良“代购”、微商常以个人为单位,以网络为平台,以价低为噱头,利用消费者选购物美价廉产品的心理,伪造代购信息,制假售假。为净化电商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子商务法》规定,对于不良卖家,消费者可向平台经营者获取经营者的经营信息,并就违法事实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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