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银行卡盗刷案尚未侦破 持卡人起诉银行被驳回
本报讯 (记者 陶 琛 通讯员 李倩云 刘文煜)近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了一起银行卡合同纠纷案,认为涉案银行卡被盗刷的刑事案件尚未侦破,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罗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卡内存款90万余元。2015年5月,罗某收到银行短信,被告知银行卡在异地产生了多笔消费,共计消费80万余元。罗某经查询确认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刷,随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案现处于刑事侦查阶段。随后,罗某就其银行卡内巨资被盗刷所遭受的损失以合同纠纷起诉某银行,认为某银行作为储蓄机构,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和按约在储户取款时履行支付存款的义务,该义务并不因案外人的盗刷行为而免除,涉案银行卡被盗刷刑案未破并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审理,某银行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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