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车辆虽已上保险 这些情况却不赔

  发布时间:2018-06-22 14:25:00 点击数:
导读:停车场丢车保险拒赔  网友杨勇:几天前,我将私家车停在一收费停车场,等我两个小时办完事回来,发现车不见了。停车场方面给我看了他们的提示牌,“车辆丢失概不负责”。这时我想到自己的车已经上了保险,可保险公司

      停车场丢车 保险拒赔

  网友杨勇:几天前,我将私家车停在一收费停车场,等我两个小时办完事回来,发现车不见了。停车场方面给我看了他们的提示牌,“车辆丢失概不负责”。这时我想到自己的车已经上了保险,可保险公司称这样的情况不能赔偿,这种说法合理吗?

  解答:曹志平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在停车场车丢了,还是车辆遭到破坏,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杨勇将车停放在收费停车场内,并交付了停车保管费,他和停车场之间有偿的保管合同关系已经成立,作为停车场方面应当妥善保管杨勇的车辆,不受损毁、灭失。但车辆在该停车场内丢失,是停车场保管不善造成的,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因此停车场方面对杨勇丢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应依法赔偿其损失。如无法协商解决,可诉诸法律。

  开快车出事故 保险拒赔

  网友“初五月”:我的儿子开车四五年了,但他有个坏习惯,总是开快车。前段时间,他工作出了问题,心情很差,于是就开了快车,途中违章还出了事故。随后他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却被拒绝了。保险公司称,他当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所以这样的情况出事故保险公司不给赔偿。保险公司的说法占理吗?

  解答:曹律师说,开快车或者飙车的行为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保险如果给故意“制造”危险的驾驶员予以保障,很可能是在鼓励其犯罪的后果,另外也有可能让驾驶员因其故意的违法行为而获利,这些都从根本上违反了保险的目的。作为驾驶员应当清楚开快车违反交通法规可能造成危险事故,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发生任何紧急状况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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