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回款陷阱
心存侥幸,想当然地认为客户会按时付款。 对中间商不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尤其是老客户,惟恐得罪朋友。 签定合同时,客户根本不讨价还价,完全认同厂家开出的条件。对此,您先别沾沾自喜,很有可能他根本无意付款,准备“捞一把就跑”。 厂家急于销货,在付款条件上做无条件的让步,致使某些人有机可乘。 出现欠款,业务员不但不积极追款,反而处处为其客户辩解,要想一想,业务员是不是吃客户的回扣了。 对客户延期付款过于宽容。 财务管理漏洞百出,与销售部门缺乏沟通。 对中间商过于依赖,以为“大树底下好乘凉”,殊不知“大佬”不倒则已,一倒即成崩溃之势,到时只好自认倒霉。 客户“撒下香饵钓金螯”,一开始还比较守信用,回款比较及时,但骗取厂家信任之后,则加大进货量,此后便以种种伎俩拖欠货款,甚至逃掉。 轻视法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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