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提出的精神赔偿?

作者:婚姻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28 00:25:17 点击数:
导读: 何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提出的精神赔偿?  《婚姻法》四十六条,对于无过错方可提出精神赔偿的范围和种类有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即只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何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提出的精神赔偿?  

    《婚姻法》四十六条,对于无过错方可提出精神赔偿的范围和种类有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即只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对于赔偿标准,高院的解释是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实际赔偿数额根据当事人自身的条件状况,以及精神损害是否有严重后果,赔偿数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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