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在清欠中的作用和特点

作者:清欠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23 11:39:23 点击数:
导读:支付令是指由债权人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后签发的,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它是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的核心和最重要的司法手段。支付令具有下列特征:(1)它的标的具有特定性。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是…

支付令是指由债权人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后签发的,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它是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的核心和最重要的司法手段。

支付令具有下列特征: (1)它的标的具有特定性。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是请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和有价证券。(2)它的性质具有非诉讼性。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后,不是按诉讼程序确认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按债权人提出的无争议的事实和证据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具有非诉讼性。(3)支付令的费用低廉:根据人民法院的收费标准:100元/案

支付令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及时保障债权人权益。支付令的程序简单、便捷,从受理支付令申请到签发支付令的时间之短是普通诉讼程序无可比拟的,有利于及时地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2)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须征询被申请人对申请支付令的意见。支付令生效后,债务人必须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3)减少讼争。债务人接到支付令后应当自动履行,从而减少讼争,避免讼累。既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人力和财力,又可降低人民法院审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4)中断诉讼时效。由于支付令是债权人通过法院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从而诉讼时效得以中断。

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如何申请支付令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要满足如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即债权债务明确,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即债务人有确切联系地址及方式的,3)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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