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借“校园贷”买高档手机,真的不用还钱吗?
学生们的观点是“:国家在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而这个“校园贷”就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根本不用还”。我昨天发了条微博,评论里还有不少持人这样的观点。
有人说“高利贷本来就是非法的、放高利贷该死,这钱就不该还”
有人说“明知学生没有偿还能力,还贷款给他们,凭什么还?”
有人说“校园贷、套路贷害死多少人?法官也是他们的帮凶!”
杨律说法 那咱们就再普个法,谈几点:
1、高利贷就是非法的吗?
其实法律条文上并没有“高利贷”的准确定义,年息36%算不算高利贷?年息24%算不算高利贷?这个利率标准其实也相当高了,但是法律上24%以内利息是绝对受保护的,24到36之间的如果自动给付也是受保护的。
而且,如果仅仅是高利,没有其它违法行为,其实也不过是超过合法部分的利率不支持罢了。不代表连本带息都不用还了。真这样,难道你参与借高利贷反到能占便宜了?真成了“凭本事借来的钱不用还了?”要知道即使是赌博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从法律上处理赌资也是国家没收,而不是让一方留下获得益。
2、如果是违法的校园贷、套路贷,估计就不这么玩了。
这种事儿,违法放贷的人通常用这样几个手段:
一、砍头息。借条写一万,实际给六千,利息先扣。这种情况,法律上的规则是按实际给付数额算本金。
二、到期后以贷还贷,不断累加。原借款到期,放贷者会施加压力的同时找其它放贷人再借钱给学生用于还之前的本息,几次倒手下来的本金可能是最初本金的十倍甚至几十倍。可从最后一笔借贷,你还看不出毛病来了。被逼死的学生,大多是中了这套路。
三、以非法手段催债,施加压力。不管是威胁、暴力、裸照、骚扰。
3、法律上打击的校园贷、套路贷打击的是什么呢?
目前国家确实在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但主要是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回到本案,什么情况下本金和合法利息有机会不用还呢?
我觉得除非是当初放贷时就被骗了,比如有人根本没拿到钱,只是被人冒名使用了自己身份,或者被骗配合了贷款。前者没有任何过错确实可能不用还,后者都未必能完全免除责任。如果确实是自己贷了款、用了钱,本金对、利息没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那么等法院判决本金、合法的利息和诉讼费用都是败诉方承担的。
还是那句话:法院审理案件确实没什么强制力,你把传票当废纸可以,你不开庭可以,可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你就可能上失信名单,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查封账户、拘留被执行人等等,即使你作为学生真没有偿还能力,光是上黑名单就够受了。有人说我不考公务员,去一般公司上班不查失信吧?可公司要安排你出差,别人坐飞机你坐不了?别人坐高铁,你不让上,你这工作还怎么做?
社会上确实有老赖不怕上黑名单,那一般是上了年纪,不太干正事儿,或者确实没有能力还钱的。年轻人,为万把块钱上黑名单,你还真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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