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法官提醒:年底讨债,五大雷区不要碰 !

  发布时间:2018-01-12 19:48:15 点击数:
导读:一、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非法侵入住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比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二、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刑法》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部分人单方认为,为了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而采取控制他人的方式讨债并无不妥,只要在此过程中能照顾债务人的饮食起居,且没有实施殴打等暴力手段即可。但殊不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本身亦是一种非法的“暴力”手段,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的;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持枪抢劫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四、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通过正当途径,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变味”维权,那样可能触犯法律,身陷囫囵。当遭遇拖欠工资的“黑心”老板后,可以拨打当地公布的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电话,以求得到帮助;或者,向当地工会请求援助;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不服仲裁,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官提醒:暴力、殴打等方式讨债不可取,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因此,公民应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合理的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双方协商、法院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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