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什么是债权转让通知的撤回?
发布时间:2017-12-31 11:39:44 点击数:
导读:债权转让通知就其性质而言应当为观念通知,不具有发生债权转让效力的法效意识,可以类推适用民法中关于意思表示的相关规定,比如其生效规则类推适用意思表示的“到达主义”规则,不问债务人对通知是否真正知晓。鉴于此
债权转让通知就其性质而言应当为观念通知,不具有发生债权转让效力的法效意识,可以类推适用民法中关于意思表示的相关规定,比如其生效规则类推适用意思表示的“到达主义”规则,不问债务人对通知是否真正知晓。鉴于此,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和撤回也应类推适用意思表示撤销和撤回的规定。
债权让与通知的撤回是指债权让与通知的发出人阻止其已发出的通知对其发生拘束力的行为。债权让与通知的撤回因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内容的不同以及相对人是否确定而在撤回程序和要求上有所不同。
咨询提示
1、为了您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建议电话咨询律师;鉴于每个法律问题和复杂程度不同,确保律师能够更准确的了结你的案情,进而做出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判断,您可预约律师面谈;
2、请您拨打预约电话 15602164281预约面谈或咨询相关事宜,未经预约直接来访者恕不接待;
3、面谈程序:预约面谈时间、地点—携带本案相关材料(没材料可口述案情)—面谈(需预约生效)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A座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