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天津市201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作者: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3-07-12 13:57:25 点击数:
导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津高法(2013)75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的通知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审判区),本院各部门:天津市统计局2012年的相关统计数据业已公布,现予转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高法(2013)75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的通知

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审判区),本院各部门:

天津市统计局2012年的相关统计数据业已公布,现予转发,供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参照执行。小额诉讼案件诉讼标的按照“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即18454元确定。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4月17日

 

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

一、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29626

二、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                    20024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13571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每年)8337

五、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61514

六、职工平均工资(每年)46464

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65399

 

八、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

1.农、林、牧、渔业58297

2.采掘业77905

3.制造业594254.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41225.建筑业52295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839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69278.批发和零售业52207

9.住宿和餐饮业34436

10.金融业13772511.房地产业68535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4313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5703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3485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514916.教育7889817.卫生和社会工作84209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8182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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