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违法办错案要承担什么责任?
追究错案责任包括给予检察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1.追究纪律责任。由责任人所在人民检察院依照检察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调查、追究下级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人的责任或者责成下级人民检察院调查、追究错案责任人的责任。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将调查、追究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追究错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追究错案的处理决定及时通知被追究人。被追究人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申诉。经复议、复查后发现对检察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2.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检察官所在人民检察院移交有管辖权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错案责任过程中凡需要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复查的,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凡需要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查处的,由监察部门或者检察长指定的部门受理。检察官因办理错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为了您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建议电话咨询律师;鉴于每个法律问题和复杂程度不同,确保律师能够更准确的了结你的案情,进而做出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判断,您可预约律师面谈;
2、请您拨打预约电话 15602164281预约面谈或咨询相关事宜,未经预约直接来访者恕不接待;
3、面谈程序:预约面谈时间、地点—携带本案相关材料(没材料可口述案情)—面谈(需预约生效)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A座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