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前法院未通知罪犯家属合法吗?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4-03 22:27:38 点击数:
导读:  执行死刑前法院没有通知罪犯家属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罪犯执行死刑以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才负有通知罪犯家属的义务。  相关法律可参考:  《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

  执行死刑前法院没有通知罪犯家属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罪犯执行死刑以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才负有通知罪犯家属的义务。

  相关法律可参考:

  《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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