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房产税新“招”,该由谁来提防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03-04 23:05:25 点击数:
导读:  最近,随着各地房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不少购房者和开发商都绞尽脑汁打起了规避新政的主意。上周,上海开盘的唯一一个别墅项目,打出“购买138平方米送200平方米”的促销旗号,项目销售人员称,这样可…

  最近,随着各地房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不少购房者和开发商都绞尽脑汁打起了规避新政的主意。上周,上海开盘的唯一一个别墅项目,打出“购买138平方米送200平方米”的促销旗号,项目销售人员称,这样可以少交或不交房产税。(3月2日《广州日报》)

  市场经济体制下,促销自然是推销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的一种有效手段;关键在于,采用什么样的促销手段和招数。如果所用手段违反了国家法律,违背了社会公德,会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就应当制止和打击。

  面对房产税政策的实施,早就习惯于出奇招、出怪招,甚至出阴招的开发商,自然而然地会想出一些新的招数,来与新政策抗衡,以维持自己的既得利益。但是,象上海这家开发商这样的招数,倒也不多见。

  “购买138平方米送200平方米”这样的促销广告,在房产税政策已经实施的情况下,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让购房者为之怦然心动。要知道,“送200平方米”,就意味着可以少交200平方米的房产税,更何况是单价在4~8万元的高档别墅。但是,馅饼并不会从天而降。当仔细看了开发商的广告以后,一切也就不那么令人兴奋了。因为,白“送”的200平方米,不仅包括地下1层的地下室,还包括楼上“可搭建的空间”。也就是说,附送的面积有一部分需要自建,而如果业主擅自搭建,则会招致规划、市容等部门的查处。

  “馅饼”不仅不是从天而降的美味,还是开发商挖给购房者的陷阱。对这样的“好事”,购房者自然需要防备,但是,这种行为,难道只是购房者需要防备吗?显然,开发商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违反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在明知不可能搭建、不可能得到这些面积的情况下,却以广告的形式招引消费者,不仅是虚假广告,而且是欺骗消费者。那么,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该开发商以处罚呢?

  第二,诱引消费者违反国家法律。“购买138平方米送200平方米”,这无疑是吸引消费者的最主要手段。消费者如果购买了这家开发商的别墅,也一定是冲着这一“优惠”来的。但是,这家开发商却要求购房者必须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后才能得到这些优惠。那么,规划、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能对开发商丘这种行为熟视无睹吗?

  第三,偷逃了国家税费。在开发商的促销手段中,买一赠一是常用的手段。而所谓的“赠送”,实质上已经构成了偷逃国家税费的行为,本应该缴纳的税费在“赠送”中进入了开发商的腰包。而开发商在报建过程中,也没有将这些“赠送”的面积列入到容积率当中,等于挤占了其他人的空间。所以,有关方面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制止开发商的这种偷逃国家税费以及违反规划法规的行为。

  总之,对开发商与国家政策“躲猫猫”、“捉迷藏”的手段,不仅消费者需要提防,国家有关部门更需要提防,需要筑好篱笆,砌好防护墙。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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