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刑事律师服务范围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案件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者申诉意见;
4、向检察机关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的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材料;
2、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收集证据;
4、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提交辩护词。
四、担任公诉案件案件第二审辩护人:
1、代写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2、查阅、复制、摘抄一审案件的相关材料;
3、调查收集新的证据;
4、参与二审法庭诉讼活动。
五、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七、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和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1、为了您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建议电话咨询律师;鉴于每个法律问题和复杂程度不同,确保律师能够更准确的了结你的案情,进而做出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判断,您可预约律师面谈;
2、请您拨打预约电话 15602164281预约面谈或咨询相关事宜,未经预约直接来访者恕不接待;
3、面谈程序:预约面谈时间、地点—携带本案相关材料(没材料可口述案情)—面谈(需预约生效)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A座2-401